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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面禁产禁销莱克多巴胺  
2012-03-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六部门于2011年12月5日联合发布公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生产和销售莱克多巴胺。

    莱克多巴胺,又称雷托巴胺,俗称培林,是一种人工合成的β肾上腺受体激动剂(神经兴奋剂)。由于其可增长肌肉,减少脂肪蓄积,所以常被作为一种饲料添加剂使用于畜牧业和养殖业中。又被称为一种新型的瘦肉精,类似的药物还有盐酸多巴胺、沙丁胺醇等7种。长期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畜产品,会使人出现四肢震颤、惊慌、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对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糖尿病及前列腺肥大等疾病患者危害更大。  

    世界各国对莱克多巴胺在畜牧业和养殖业的适用范围和安全性的规定不尽相同,大多数国家未批准将莱克多巴胺作为兽药使用,其中有160多国禁用该药物。欧盟早已明确禁止在食用性动物中使用包括莱克多巴胺在内的所有β-肾上腺素兴奋剂类药物。目前只有美国、加拿大、巴西等24国允许少量莱克多巴胺用于食用性动物,主要是为了提高瘦肉率,其残余量允许范围在10ppb到50ppb之间。

    中国已于2002年明确将其列入《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自2011年12月5日起在中国境内禁止生产和销售莱克多巴胺。

    ATS食品实验室对包括莱克多巴胺在内的β-受体激动剂残留具有检测能力。在中国大陆,针对国标,农业部标准的测试方法能力都已经建立,能够接受畜禽肉,乳制品,水产品等产品的检测,最低的方法检出限可以达到0.01ppb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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