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官方公报》于2011年3月2日刊登欧洲委员会第2011/135/EU号决议,延长第2009/251/EC号决议的有效日期,禁止所有含富马酸二甲酯(DMF)的产品投放欧盟市场。
在法国、波兰、芬兰、瑞典及英国,消费者报称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调查发现富马酸二甲酯是其原因,之后欧盟于2009年3月采纳第2009/251/EC号决议,并透过决议要求成员国确保含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不会在市场投放,以及从2009年5月1日起从市场回收含富马酸二甲酯的产品。
富马酸二甲酯是一种生物杀灭剂,用于制造鞋覆、家具及电子产品的包装,防止皮革部件或物件于储存及运输时沾染潮湿空气滋生霉菌,令产品变坏。
虽然直至2009年欧盟采纳第2009/251/EC号决议前,外国生产商出口到欧盟的产品仍可使用富马酸二甲酯,但欧盟第98/8/EC号指令已禁止在欧盟制造的产品使用富马酸二甲酯。
2009年,由于当时的监控机制未能有效防止消费者免受富马酸二甲酯的威胁,欧盟根据第2001/95/EC号指令第13条首次实施富马酸二甲酯禁令。第13条订明禁令有效期为1年,但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1年。
由于未能达成确定性解决方案,欧委会于2011年3月1日通过第2011/135/EU号决议,把禁令效期再次延长至2012年3月15日,但这个禁令效期应会继续延长,直至欧盟采纳永久性监管方案为止。
法国已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的风险评估委员会(RAC)及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SEAC)呈交报告,建议现时的临时限制应根据《化学品注册、评估及许可规例》(REACH)定为永久措施。报告由2010年9月21日至12月21日进行公众谘询。上述两个委员会于2011年6月前须提供最终意见。其后,欧委会将决定是否根据《化学品注册、评估及许可规例》把临时限制转为永久限制。
欧盟成员国必须于2011年3月15日前遵守这项决议,即在本国延长禁令1年。第2011/135/EU号决议载于以下网址: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1:057:0043:0043:EN:PDF建议把临时限制转为永久措施的法国报告载于以下网址:http://echa.europa.eu/doc/restrictions/annex_xv_restriction_report_DMFu_en.pdf
(信息来源:技术壁垒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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